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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设备处成员联系二级学院机制的通知 校设字(2024)2号
     

各学院:

及时了解掌握二级学院实验室方面的动态和服务需求,及时了解和解决师生在实验室使用建设管理中的实际问题,畅通倾听诉求渠道加强作风建设,提高满意度,推动个人“办实事”举措,建立设备处成员联系二级学院机制。

一、联系工作任务

协助学院新购设备、新建实验实训室的调研和可行性论证等工作,指导学院的实训实验室安全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安全巡查,对实验实训室日常运行进行检查,对环境设备需要整顿维修维护的事项进行协调等。

二、联系工作方式

  1. 调查研究。深入二级学院开展调查研究,听取师生员工对实验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 解决问题。解决二级学院在实验室使用、建设和管理中遇到的问题,有效提高办事效率,协调各有关部门解决“与教务处、国资等相关部门的职责存在部分边界不明确的现象,工作中存在推诿现象”的问题。

  3. 指导学习。及时传达学校和上级的决策指示精神,围绕学校高质量发展目标,督促和指导二级学院做好实验室方面建设管理工作。

三、联系分工安排

  1. 陈爱萍:联系生物与化工工程学院、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园林园艺学院、医学院

  2. 刘荣成:联系信息工程学院、管理学院、经贸学院、人文学院、旅游学院

  3. 陈昱村:联系机械工程学院、电气与汽车工程学院、土木工程学院

  4. 汪浩:联系师范学院、电子工程学院、纺织服装学院

  5. 孙咏妍:联系体育学院、国际交流学院、艺术学院、数学学院、外国语学院

  6. 赵子剑:与财务处、国资处、教务处、现代教育中心等其他行政部门的协调、联系工作

四、联系工作原则

1、主动联系。设备处成员主动到所联系二级学院开展工作,不给二级学院增加负担,不干预二级学院日常工作安排。

2、及时反馈。对于二级学院反馈的问题,设备处成员要妥善处理并对结果进行沟通反馈。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由本部门妥善处理;属于其他职能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向其转达反映,并协助处理;属于涉及多部门或影响的重大问题,向学校领导汇报。对于客观条件不满足等原因确实不能解决的问题,要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设备处

2024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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