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实验实训室使用台账记录的通知 校设字(2024)8号
发布时间:2024-04-11 浏览:
各学院:
实验实训室使用台账是实验实训室使用情况的重要统计依据,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实验实训室使用管理,各学院务必做好实验实训室使用台账记录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验实训室做好使用台账记录,包括实验实训室使用记录、大仪使用记录、危化品管理记录、危废管理记录等。
二、实验实训室使用台账记录需详细填写使用人、使用时间、使用时数及课程(项目)名称等信息,做到账实相符、台账与课表相符。大仪使用记录需详细填写项目(课程名称)、机时数信息。
三、对于危险化学品台账和危废台账,危险化学品登记、领用、使用、回收、废弃物处置等环节必须及时、准确做好记录。台账需规范存档备查。
四、4月22日前由各学院负责人对2021-2023年度的台账进行自查(疫情期间如实反映)并查漏补缺。自查结束后,4月30日前设备处将同教务处开展实验实训室台账专项检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请有关学院领导加强督导、抓紧落实。
设备处 教务处
2024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