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实验实训室安全检查的通知 校设字(2021)3号
发布时间:2021-03-19 浏览:
设字(2021)3号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职业院校教学实验室和实训基地安全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苏教办职函〔2020〕13号文件精神要求,扬镇泰区域的11所职业院校将于3月30日前开展“现场互查”,为贯彻落实省教育厅相关检查要求,设备处将协同后勤、保卫等部门和校实验实训室安全督导3月12日到各学院进行检查,各学院按下列7点准备,并安排做好检查对接工作:
1、重点检查实验室是否有安全隐患(水:漏水、管道破损,电:私拉乱接、裸露接线、接线板串接供电、无盖板保护,消防:消防通道畅通、实验室两个出入口不能堵塞),尤其是涉化实验室,做好台账记录,并及时整改。
2、重点检查化学品库设备设施,药品分类情况,近期药品封存情况,规章制度、出入库、领用与归还记录台账等。
3、制定院级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上墙。
4、检查实验室规章制度、操作规章规程、安全标识是否齐全等。检查实验室使用记录,安全检查记录,仪器使用记录是否完整等。
5、签订学院内部安全责任状。
6、准备专家现场检查台账(学校规章,院级规章制度,安全协议,平时安全检查培训记录,特种设备年检资料,应急预案,成立领导小组文件等。)
7、组织开展实验实训室环境卫生打扫工作
设备处
2021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