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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迎接扬州市委教育工委实验实训室及危化品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
     



校设字(202117


扬州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高校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的紧急通知》(苏教办科函〔202127 号),下发《关于开展高校实验室及危化品排查整治工作的函》,并定于下周三、周四由市委教育工委组织专家进入我校对实验实训室及危化品安全进行专项检查,现依据要求,学校制作了《2021年市委教育工委实验实训室及危化品检查学院自查清单》(见附件1),请各学院对照《2021年市委教育工委实验实训室及危化品检查学院自查清单》,排查实验实训室安全隐患,准备实验实训室安全档案,为下周专家进校检查做好准备。


                   设备处

                    2021115


附件12021年市委教育工委实验实训室及危化品检查学院自查清单》(见下文)

附件2关于开展高校实验室及危化品排查整治工作的函.pdf

附件3苏教办科函〔2021〕27号.pdf

 


附件1


2021年市委教育工委实验实训室及危化品检查学院自查清单



一、责任体系

  1. 有无学校与院系签订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书

  2. 是否成立院系级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3. 二级单位党政负责人是否作为实验室安全工作主要领导责任人,有无发文

  4. 是否建立院系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

  5. 是否签订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书(四级)

  6. 院系有无自筹经费投入实验室安全建设与管理,有无凭证

  7. 各级主管实验室安全的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到岗一年内是否接受实验室安全管理培训,有无证书


二、规章制度

  1. 安全检查制度 2、值班值日制度3实验风险评估制度(生化、资环、医学院、机械、土木等有实验风险项目的学院)4实验室准入制度、5、结合专业和实验室环境的应急预案、6安全培训制度等管理制度;制度文件应有院系发文号,文件应及时修订更新;文件应具有可操作性或实际管理效用


三、安全宣传教育

  1. 是否开设实验室安全必修课或选修课 对于化学、生物、医学要开设有学分的安全教育必修课;鼓励其他专业开设安全选修课(教学计划、课程标准、授课计划等)

  2. 院系是否开展专业安全培训活动,有无活动档案

  3. 是否开展结合学科特点的应急演练,有无活动档案


四、安全检查

  1. 院系层面是否建立危险源分布清单

  2. 涉及危险源的实验场所,是否有明确的警示标识

  3. 院系是否建立针对重要危险源的风险评估和应急管控方案

  4. 院系层面是否开展定期检查,有无活动档案

  5. 实验室房间是否建立值日台账

  6. 院系应对问题隐患是否进行及时整改

  7. 院系是否有安全检查及整改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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