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实验实训室安全日查日报制度的通知 校设字(2021)20号
发布时间:2021-12-22 浏览:
校设字(2021)20号
各学院(中心):
为发现实验实训室日常运行中存在的安全隐患,降低安全风险,及时解决实验实训室出现的问题,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学校从2021年12月31日起实施实验实训室安全日查日报制度。
各学院制定日查日报责任人制度,按照日查日报系统要求及时、完整、准确填报,填报时间应为本实验实训室当天实验实训工作全部结束时填报。
系统填报地址:扬州市职业大学微信公众号—智慧校园—实验室安全日报。
日查日报学院填报情况作为设备处考核学院实验实训室日常安全工作的重要依据,对每月的填报情况予以公布并作为年终学校综合考核内容。
设备处
2021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