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工程实训中心:
为贯彻教育部关于切实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保障实验实训室的安全,请各学院和工程实训中心根据学校安全管理的规定和要求,本着“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所属实验实训室做好寒假前的安全卫生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实验实训室仪器的存放与保养,尤其是贵重仪器以及化学药品等危险物品的存放。对设备仪器做好检修调试工作,需要批量维修或大修的,需尽快报设备处陈老师处进行相应的招标安排,以保证下学期教学的正常进行(上报时间2022年1月15日之前)。
二、实验实训室落实好防盗、防火、防水、防泄漏、防意外事故等安全管理措施,着重检查门锁、窗、电源、水源、气源。
三、对实验实训室的卫生进行彻底清扫,保证实验室清洁卫生,设备及物品摆放整齐有序。
四、要做好所属实验实训室钥匙的管理,钥匙交指定责任人保管,不得擅自借给无关人员使用。如需寒假使用,请提前填写《实验实训室寒假使用备案表》报设备处赵老师处备案(上报时间2022年1月15日之前),并在使用时在“实验实训室安全日查日报系统”中填报。
五、安排人员寒假中定期对实验实训室进行巡查。
六、请各学院和工程实训中心分管院长带队检查,时间由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并做好检查记录,但必须在学期结束前完成,并填写《实验实训室安全隐患排查及处理情况表》,由分管院长签字,学院盖章后,上交设备处赵老师处(上报时间2022年1月15日之前)。如有安全隐患及时和相关部门联系处理,并将结果报设备处。
七、实验实训室锁门贴封条当天,将实验室实训室拍照(不少于两张,尽量覆盖全实验实训室)上传至“实验实训室安全日查日报系统”,并将系统中实验实训室状态设置为关闭,处于关闭状态的实验室实训室暂停安全日报,待开启使用后继续安全日报。
附件1《实验实训室安全隐患排查及处理情况表》
附件2《实验实训室寒假使用备案表》
设备处
二○二二年一月十三日
附件1:
2022年学院实验实训室安全隐患排查及处理情况表
学院名称: 学院盖章处
实验实训室名称 | 地点 | 检查封闭 时间 | 存在的问题 | 处理情况 | 寒假计划 检查时间 | 责任人 | 联系电话 |
注:每个实训室填写一行
分管院长签字:
附件2:
2022年学院实验实训室寒假使用备案表
学院名称: 学院盖章处
实验实训室名称 | 地点 | 用途 | 使用时间 | 使用人员 | 学院安全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注:每个实训室填写一行
分管院长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