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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扬州市职业大学危险化学品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校设字(2023)12号
     

       深入贯彻落实扬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教育局等7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互联网销售危险化学品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扬市监网监2023﹞84号)规范校危险化学品依法依规采购、管理和使用,防范遏制实验室引发的各类事故按照市教育局《高校专项治理工作要求》结合校实际,开展扬州市职业大学危险化学品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统筹发展与安全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互联网销售监管,有效防范重大安全风险,全面加强我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规章制度,进一步夯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基础,进一步加强应急救援能力,进一步提升安全保障水平。

二、治理内容

1.危险化学品情况摸底。请各涉危险化学品学院按照要求认真填写高校互联网销售危化品专项治理行动情况汇总表(附件),并于71日前上报至设备处,由设备处汇总上报市教育局责任单位:生物与化工工程学院、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园林园艺学院、医学院、设备处

2.开展专项培训。围绕本次专项治理行动,设备处将组织开展一次校内实验室及危化品安全管理专项培训,各涉危险化学品学院组织教师参加培训,活动完成时间为6月底。责任单位: 生物与化工工程学院、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园林园艺学院、医学院、设备处; 承办单位: 设备处、生物与化工工程学院

3.强化隐患查。各涉危险化学品学院围绕实验室制度建设、安全配备、管理使用等方面开展安全管理自查,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解决,不能及时解决的形成解决方案,安排专人负责落实。本次检查要形成检查台账(见附件),报设备处,完成时间为7月中旬责任单位:生物与化工工程学院、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园林园艺学院、医学院、设备处

4.加强资料整理。认真梳理专项治理工作资料总结专项治理工作中成果与经验,并于7月底前将电子档上报至市教育局。责任单位:设备处

5.迎接市教育局专项检查。迎接市教育局组织在扬高校实验室及危化品安全管理专项检查,检查时间为8月初。责任单位:生物与化工工程学院、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园林园艺学院、医学院、设备处

三、时间步骤

1、学校动员部署阶段(6),学校职能部门认真学习7部门联合发布的文件,制定学校危险化学品安全治理工作方案

2、集中整治阶段(6-7月),责任单位按照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实施。

3、总结迎查阶段(7月日-8月),检查集中治理成效,总结专项治理工作中好的做法和经验,进一步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和安全管理组织体系,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按要求将工作资料上报市教育局,并迎接8市教育局组织在扬高校实验室及危化品安全管理专项检查。

四、工作要求

本次危险化学品安全治理是根据扬州市互联网销售危险化学品专项治理工作专班部署要求开展的一次专项治理工作,各责任单位要按照文件要求,明确责任,狠抓落实深入调研摸清情况,找准问题解决问题。要以这次专项治理工作为契机,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推动我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再上新台阶。



附件1:关于开展互联网销售危化品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pdf

附件2:市教育局《高校专项治理工作要求》

附件3:高校危险化学品数据汇总表

附件4:12号文关于开展扬州市职业大学危险化学品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docx


                                     设备处

                                   2023627
















附件2


关于在扬高校危险化学品

专项治理有关工作


一、具体情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有关部门关于开展互联网销售危险化学品专项治理行动的工作要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教育局等7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互联网销售危险化学品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扬市监网监2023﹞84号),并成立了扬州市互联网销售危险化学品专项治理工作专班,引导规范在扬高校依法依规采购、管理和使用危险化学品,有效防范遏制实验室引发的各类事故。根据市专项治理工作专班部署要求,请在扬各高校高度重视,并根据工作要求,全力以赴做好专项治理各项工作。

二、工作安排

1.重视情况摸底。请各高校按照要求认真填写高校互联网销售危化品专项治理行动情况汇总表(附件),并于622日前上报至市教育局。

2.开展专项培训。围绕本次专项治理行动,请各高校组织开展一次校内实验室及危化品安全管理专项培训,培训结束后通过校园网或微信公众号对活动进行报道、宣传,活动完成时间为6月底前。

3.强化隐患自查。围绕实验室制度建设、安全配备、管理使用等方面开展安全管理自查,完成时间为7月中旬。

4.加强资料整理。各高校要重视专项治理工作资料的整理与收集,认真梳理总结工作中成果与经验,并于7月底前将电子档上报至市教育局。

5.开展专项检查。市教育局将组织专家对在扬高校开展实验室及危化品安全管理专项检查,检查时间为8月初。


联系人:胡文文,电话:13952700109,邮箱:1658474259@qq.com

                                                 扬州市教育局


附件3

高校危险化学品数据汇总表


序号

药品类别

药品名称

药品数量

购买途径

(线上还是线下)

1

一般无机




2




3

一般有机、指示剂




4




5

易燃液体




6




7

易燃固体、自燃物品、遇湿易燃物品




8




9

氧化剂




10




11

有毒品




12




13

腐蚀品




14




15

碱性腐蚀品




16




17

其他腐蚀品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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