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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迎接在扬高校互联网销售危险化学品专项检查的通知 校设字(2023)14号
     

相关学院、部门:

为迎接扬州市互联网销售危险化学品专项治理工作专班办公室开展的在扬高校互联网销售危险化学品专项检查,现将迎查工作进行如下部署:

  1. 检查范围

全校涉危化品实验实训场所、危险化学品存储点、实验室危险**暂存点。

  1. 工作时间安排

即日起相关学院、部门对照《在扬高校互联网销售危险化学品专项检查表》对本学院的危化品、实验实训室及相关场所进行全面自查,对照标准查不足补短板,深入排查安全隐患,堵塞安全漏洞。对自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并报学校,及时进行整改,做好整改记录。

823日上午涉危化品学院(生物与化工工程学院、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园林园艺学院、医学院)实验室管理人员及领导到校迎接现场检查。

  1. 工作重点

各学院依据《在扬高校互联网销售危险化学品专项检查表》进行自查,重点围绕以下五个方面进行:

  1. 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和管理制度建设情况,实验室安全员队伍建设。

2、实验室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及消防安全。

3、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发现安全隐患整改情况(闭环管理)。

4、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与应急能力建设情况(有重要危险源的专业开设安全必修或选修课,有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5、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体系的建设与落实情况(涉危学院:危险化学品采购(特别是互联网采购)、运输、存储、使用、处置等环节的管理及档案建设(特别是领用使用台账)情况。

6、实验室危险**暂存及处置情况。


希望相关学院、部门高度重视扬州市互联网销售危险化学品专项治理工作专班办公室开展的在扬高校互联网销售危险化学品专项检查,完善安全规章制度,做好安全台账、排查安全隐患,配齐安全设备设施和防护用品,以此为契机保持实验环境清净,进一步提高我校实验实训室管理水平。


附件:1_关于开展在扬高校互联网销售危险化学品专项检查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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