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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度实验实训室项目建设经费申报的通知 校设字(2023)18号
     

各学院、有关部门:

 为做好2024年度实验实训室项目建设与管理工作,现就2024年度实验实训室项目建设经费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建设经费申报

   1.根据学校“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要求,学院申报的采购计划应通过党政联席会议后,按规定格式填写2024年度实验实训室项目建设经费申报表(见附件),纸质版须加盖学院公章和学院负责人签字,同时提交电子文档(EXCEL表)。

2.实验实训室项目建设经费申报需同时申报该项目的配套改造项目经费如实验实训室水、气、电、隔断等的环境改造;新建实验实训室和申请添置5万元以上的大型仪器设备(含软件)必须在调研的基础上递交调研表、可行性论证报告

3.实验实训室建设经费预算需在前一年度申报,根据学院教学需要进行统筹安排。

4. 优先建设产业学院及校企合作共建的实验实训室(申请学院或部门必须提供合作协议和共建方案,共建方案中应注明企业已投入情况、计划投入的资金或捐赠的设备清单及价值),学校按照企业投入提供配套资金扶持。

5. 优先投入需要消除安全隐患的实验实训室。

6. 优先建设对学校十四五规划实现起到重要支撑作用的实验实训室,如有申报“省虚拟仿真实训基地”、“升本专业”等建设任务的。

7、优先建设有学科优势与特色的实验室、利用率高的公共及专业实验实训室。

 二、设备处实地调研

 设备处针对大额经费的申报学院进行实地交流调研

 三、建设经费及方案论证

1. 设备处在学院提交的2024年度设备购置计划及相关材料基础上,结合实地交流调研情况,进行合规性、合理性审核,编制全校项目建设经费预算建议方案。

2. 合规性、合理性审核主要依据学校发展需要、招生数、财政拨付资金、学院现有实验实训室情况以及提交购置计划及材料的科学性、经济性、严谨性等情况。

3. 各学院做好在2024年立项的大额经费申报项目的建设方案等论证材料的提供工作。

4. 设备处聘请专家对全校项目建设经费预算建议方案及建设方案进行评议,评议意见将作为形成2024年度学校设备经费预算编制的主要依据。

5. 实验实训室建设项目和建设方案若评议通过后一般不得更改。

    四、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20231115日(星期三)下班前。

 五、申报其他要求

 请申报学院和部门根据实验实训室项目建设经费通知精神,在充分调研与论证的基础上完成2024年度实验实训室建设经费的申报工作。各学院主要负责人对预算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可靠性负责,对立项依据不充分、内容不详实、测算过程不详细、绩效目标不明确、采购清单不具体的项目,学校一律不予立项。

 申报表纸质版和电子文档(EXCEL)、调研材料、论证报告一并报送设备处孙咏妍老师(崇德楼612办公室),QQ邮箱:369254016@qq.com


 2024年经费申报表.xlsx


  设备处

 二〇二三年十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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