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实验室危废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 校设字(2024)4号
发布时间:2024-03-01 浏览:
相关学院:
为检查和巩固《扬州市职业大学实验室危废管理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校设字【2023】)5号)实施的成效,进一步强化实验室危废管理工作,学校决定开展实验室危废管理专项检查(下文简称专项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专项检查范围
全校涉及危废管理的学院(生物与化工工程学院、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园林园艺学院、医学院、机械工程学院)。
专项检查内容
是否科学进行实验室危废分类收集。
2、是否建立实验室危废管理台账,是否如实记录实验室危废收集、贮存情况。
3、收集点是否按要求设置危废标识,有无使用防渗漏装置。
4、实验室危废容器和包装物是否设置危废标识。
专项检查工作安排
相关学院对照《扬州市职业大学实验实训室危废管理制度(试行)》(校设字【2020】6 号)和《扬州市职业大学实验室危废污染防治工作指导手册》开展危废管理自查。进行自查,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学校检查(3月7日、8日)
设备处到上述学院开展检查,具体时间与学院再协商。
专项检查人员
检查组组长:陈爱萍
检查组成员:赵子剑、孙咏妍
请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认真落实专项检查工作。
设备处
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