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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气瓶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 校设字(2024)5号
     

相关学院:

为保障学校实验室安全,为避免发生气瓶安全事故,进一步规范我校气瓶安全管理,学校决定开展气瓶安全专项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气瓶专项检查范围

全校涉及气瓶使用的实验实训室。

二、气瓶专项检查工作安排

1、学院自查(202431日—36日)

各有气瓶的学院根据《气瓶专项检查表》(附件1)进行自查,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并以有气瓶的实验实训室为单位填报完成《气瓶专项检查表》。同时,各实验实训室填报《XX学院气瓶台账》(附件2),上报学院。

2、建立气瓶使用台账(202436日)

各学院汇总各实验室提交的《气瓶台账》和《气瓶专项检查表》,并参照《气瓶专项检查表》对本单位气瓶安全进行检查,核查气瓶台账和气瓶专项检查表填报情况是否与实际情况相符,对存在隐患进行整改,并于202436日下班前将台账和检查表上报至设备处612办公室,学院自己留存一份于安全工作档案中。

3、学校检查(202437日、8日)

设备处根据各单位自查和上报材料情况,对各相关学院进行检查。

三、气瓶专项检查人员

检查组组长:刘荣成

检查组成员:陈昱村、汪浩

请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认真落实专项检查工作。


附件1《气瓶专项检查表》

附件2《气瓶台账》



5号文关于开展气瓶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doc


设备处

202431











附件1

气瓶专项检查表

实训室实验室名称:                   (楼栋)房间号:

检查项目

序号

检查标准

是否符合

采购

1

实验室所有瓶装气体(或液体)的供货方都具有营业执照、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并可提供所售气瓶充装单位的充装许可证


2

台账应与实物相符


定期检验

3

在检验周期内使用(盛装氮、六氟化硫、惰性气体及纯度大于等于99.999%的无腐蚀性高纯气体的气瓶,5年;盛装腐蚀性气体的气瓶,2年;液化二甲醚钢瓶,4年;其他钢瓶,3年)


4

介质为易燃易爆、有毒、腐蚀性气体的气瓶,其连接管路采用无缝钢管且压力表应定期检验,检验周期通常不超过半年


瓶体外观

5

所有气瓶的瓶体无机械性损伤及严重腐蚀


6

所有气瓶的表面漆色、字样和色环标记正确、明显


气瓶存放

7

所有气瓶均有防倾倒措施


8

空气瓶应有标识标明


9

气瓶应避免阳光直射,保持通风、干燥


10

气瓶不得靠近热源和电热设备


11

盛装有毒气体的气瓶,或所装介质相互接触后能引起燃烧、爆炸的气体,必须分室放置、设置气体浓度报警装置,


气瓶使用

12

所有气瓶应悬挂黄色安全标签,应在相应位置张贴安全操作规程;使用者应经实验室安全培训


13

气瓶使用过程中有人值守


14

气体管路连接和铺设规范安全


15

瓶内气体不得用尽,应有余压


16

关闭气瓶时,应先关闭总阀,再距离总阀由近到远依次关闭所有阀门,管路内不能憋压


存在隐患、整改方案及预计完成时间(如空间不够可另起一页)

负责人(签字) :                        检查日期:    年    月    

 附件2:                               

学院气瓶台帐

 填报时间:                                                                    学院盖章处

气瓶类别

数 量

实验实训室名称

存放地点

管理负责人

联系电话

存在安全隐患
































































注:每个实验实训室每种气瓶填写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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