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有关部门:
为做好2025年度实验实训室项目建设与管理工作,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就2025年度40万以下实验实训室项目建设经费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注:40万元及以上实验室建设项目已另行通知征集,本申报仅针对40万元以下项目)
一、建设经费申报
1.申报范围:
本次申报仅限单个预算在40万元以下的实验实训室建设项目,40万元及以上项目申报工作根据《关于征集 2025 年实验实训室建设项目的通知(校设字【2024】18号)》已截止。
2.申报程序:
根据学校“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要求,学院申报的采购计划须经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后,按规定格式填写《2025年度实验实训室项目建设经费申报表》(附件),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并由负责人签字在规定时间送至设备处,同时提交电子文档(EXCEL格式)。
3.申报要求:
申报项目若涉及水、电、气、隔断等环境改造,需同步申报配套改造经费。
新建实验实训室或购置5万元以上大型仪器设备(含软件),需提交《调研表》及《可行性论证报告》(含市场调研、必要性分析及使用计划)。
4.优先支持方向:
校企合作项目:须提供合作协议及共建方案(注明企业已投入资金/设备清单及价值),学校按企业投入提供配套资金。
安全隐患整改项目:需附安全隐患评估报告及整改方案(学院负责人签字确认)。
支撑学校重点任务项目:如与现代产业体系(如江苏1650产业体系、扬州613产业体系)结合紧密的项目;依托学校培育的职业本科专业实训基地的项目;支撑学校急需发展的专业实训基地的项目。
学科特色与高利用率项目:优先支持学科优势突出、公共性强、使用率高的实验实训室。
二、建设经费方案编制与方案论证
1.初审与预算编制:
设备处根据申报材料审核项目合规性(是否符合40万元以下范围)与合理性(主要依据学校发展需要、招生数、财政拨付资金、学院现有实验实训室情况以及提交经费计划及材料的科学性、经济性、严谨性等情况),形成全校经费预算初步方案。
2.专家评议:
学校组织专家对全校经费预算初步方案进行论证,重点审核:
项目与教学需求的匹配度;
优先项目的支撑材料充分性;
设备购置的经济性与必要性。
评议意见将作为形成2025年度学校教科研仪器设备经费预算方案的主要依据。实验实训室建设项目和建设方案若评议通过后一般不得更改。
三、申报时间及材料要求
截止时间:2025年3月21日(星期五)17:00前,逾期不予受理。
提交材料:
申报表(盖章签字)、调研表、论证报告、优先项目证明材料等(上述材料按需提供),交至设备处孙咏妍老师(崇德楼612)。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3847296@qq.com,邮件标题格式:“XX学院2025实验实训室建设经费申报(40万以下)”。
咨询联系:申报如有问题请联系设备处赵子剑老师(电话:61555)。
四、其他要求
责任落实:各学院主要负责人对申报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虚报、重复申报或材料不全的项目一律不纳入全校经费预算方案。
禁止拆分申报:严禁将40万元及以上项目拆分为多个小项目申报,一经查实取消当年申报资格。
附件:XX学院2025年实验实训室建设经费申报表(40万以下).xlsx
4号文关于2025年度实验实训室项目建设经费申报的通知.doc
设备处
二〇二五年三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