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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 20252026 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 校设字(2026)13号
     

各相关学院: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报送的通知》工作部署,我校升格本科后,首次需完整填报 7 张基表和 1 张综合表,分别为:基表一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表、基表二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增减变动情况表、基表三贵重仪器设备表(单价≥40 万元)、基表四教学实验项目表、基表五专任实验室人员表、基表六实验室基本情况表、基表七实验室经费情况表、综表一高等学校实验室综合信息表。

其中基表四(SJ4 教学实验项目表)、基表五(SJ5 专任实验室人员表)、基表六(SJ6 实验室基本情况表),需开设本科专业的相关学院配合完成填报,填写完成后将电子版报送至邮箱:13847296@qq.com,由设备处统一汇总完成全校系统填报工作。

填报工作要求:

1、压实工作责任。此项统计工作实行分管校领导第一责任人,设备处(实验室管理部门)统筹牵头,各二级学院要落实专人负责,明确填报、审核岗位,确保任务到人。

2、确保数据质量。严格遵照《填报说明》开展填报,坚持依法统计,保证数据真实、准确、完整,严禁估算、凑数。实验室面积、设备资产、实验人时数等关键数据,须与本科教育教学质量监测、资产年报、教学状态数据库等校内现有报表口径保持一致,杜绝数据矛盾。实验项目、实验人时数相关内容应与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实际实验教学开展情况相匹配。

报送时间要求:

按照省教育厅统计报送工作总体进度安排,请各学院于9 20 日前完成表格填报并提交,逾期将影响全校整体上报进度。


附件:

1、基表四教学实验项目表 (SJ4)

2、基表五专任实验室人员表 (SJ5)

3、基表六实验室基本情况表 (SJ6)

4、基表 456 填报说明

5、数字字典

6、【1_7_1】本科实验实训场所 (12.23)(2).xlsx(用于参考填写实验室编号、实验室名称)

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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