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的紧急通知》(苏教科函〔2023〕12 号)的文件精神,加强实验实训室安全管理,拉网式排查安全隐患,为学校综合考核中“安全稳定”打分提供依据,设备处及相关部门将开展实验实训室安全期中检查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主要内容
1.安全责任体系;2.安全教育;3.安全管理;4.安全档案(重点检查近一年安全档案);5.拉网式排查安全隐患的闭环整改情况。
二、检查工作安排
1.各学院组织相关人员对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摸底,对各类实验室、实验实训基地、实验研究场所及实验用品仓库等所有重点场所开展拉网式安全隐患自查,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闭环整改,在此基础上完成实验实训室自查表(见附件),由学院盖章后报设备处孙咏妍老师(崇德楼612办公室),上报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7日。
2.设备处、保卫处、后勤处根据学校安排以及各学院反馈的自查情况,对学院进行复查,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三、相关工作要求
1.进一步提高认识,压实责任。各学院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深刻认识抓好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将维护师生员工生命安全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强化主体责任,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决不能有丝毫松懈、半点马虎。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切实治理风险和消除隐患,营造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
2.全面开展实验室安全拉网式排查。各学院要迅速行动,立即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拉网式排查,发现问题即刻整改。本次排查覆盖各级各类实验室、实验实训基地、实验研究场所及实验用品仓库等所有重点场所,实行问题排查、登记、报告、整改的“闭环管理”。对于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做到责任到人、及时整改、整改不到位不销账。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实验室,应当立即停止实验室运行直至隐患彻底消除。
设备处、保卫处、后勤处
2023年11月8日
学院实验实训室安全期中自查表
检查日期 年月日 学院盖章处
序号 | 检查项目 | 自查内容 | 检查情况 | 复核意见 | 备注 |
一 | 安全责任体系 | 1.学院安全责任体系健全,更新及时 | |||
2.实验实训室管理制度齐全 | |||||
3.安全责任制落实到人 | |||||
二 | 安全教育 | 1.本年度开展过安全教育活动 | |||
2.准入制度落实情况(新生安全知识考试通过率100%) | |||||
3.本年度开展过应急演练 | |||||
4.学院有每月不少于一次安全检查 | |||||
5.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安全相关活动 | |||||
三 | 安全管理 | 1.实验室安全信息牌齐全、正确 | |||
2.环境整齐清洁,无杂物及安全隐患 | |||||
3.安全操作指南、安全标识齐全 | |||||
4.仪器设备、药品等保管符合要求 | |||||
四 | 1.安全台账齐全,安全档案完整规范 | ||||
2.学院有凭据证明有自筹经费投入实验室安全建设与管理 | |||||
3.学院有符合自身特色的安全管理方法 | |||||
五 | 拉网式排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处置结果或处置方案 |